未成年妈妈是社会问题,责任首先在父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短视频平台出现之前,未成年妈妈早已存在。直播平台并不生产未成年妈妈,一些农村地区广泛存在的“早婚”现象,才是未成年妈妈产生的根源。
农村的少男少女为何要早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父母为了养老,希望孩子早婚。知名人类学家闫云翔的实证研究表明,在子女“跳出农门”无望的背景下,早婚是代际关系变动的结果,即养老倒逼婚姻——父母希望早日完成人生任务以便趁年轻力壮为自己积攒养老资源,子女在接受早婚要求的同时也通过婚姻向父母索取了大量家庭财富,代际之间的理性博弈助推了早婚的出现。
二是农村重男轻女的传统,导致男多女少。家长们担心儿子结婚迟了,就赶紧通婚,先绑定一个再说。
此外,在当代社会性不再神秘,但我国性教育水平落后,一些家长又觉得普及避孕知识是在变相鼓励婚前性行为,对性教育如临大敌。很多农村的家长又长期在外打工,对孩子疏于管教,孩子更容易低龄怀孕,如果不流产,就只能选择辍学,奉子成婚。
总之,未成年妈妈是家庭观念,性教育水平,农村养老困境等多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短视频平台只是将这个结果曝光在公众面前。
猎奇是人类的天性,但平台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一些短视频平台,自爆红之日起,就因“内容低俗”饱受诟病。面对质疑,有的平台也有过回应,“说到杀马特,我们看得比较多,多到我们会思考一些事。你考察一个乡村的16岁杀马特青年,劣质的服装,夸张的举止,惊奇的发型,对知识分子的你来说,当然很难接受……但事实仍然是,你看到一个少年人,来到他觉得最好的地方,选择了他觉得最好的形象,这是一个年轻人,在追求自己生命里最美好的东西——虽然这个东西你完全看不上。”
言外之意是,平台只是一面镜子,反映了这个社会真实的审美水平,“莫欺少年土”。
中国网民的学历的确不高,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依然以中等学历群体为主,本科及以上学历仅为11%多一点。一般来说,直播和短视频平台的用户整体上层次更低些,面对这类用户,即使让陈寅恪复生,直播讲历史,恐怕也不会有多少人关注。而猎奇是人类的天性,花式自虐,生吃猪大肠、未成年妈妈这类内容,明显更吸引人。
然而,如果说这些内容大热,完全是用户的自主选择,也是在为平台推卸责任。
如知乎网友纽太普所说,一个大的平台,一定会有好内容,正像今天的互联网一样——(用户看到什么)关键不在于内容的生产,而在于推荐与分发机制。分发机制最终会决定冲进你眼里的有多少是美景,有多少是垃圾。
在现实中,内容越出格,越容易上短视频平台的热门,上了热门,用户点击的次数就更多,你点击了一类内容,系统会发送给你更多的同类信息。在这种分发机制下,没有门槛,又能满足人类猎奇欲望的短视频自然传播的更广。
当然,每个人都有庸俗的权利,一个平台愿意以低门槛、出格的内容获得“低层次用户”,而放弃所“高层次用户”,是平台的自由。不过,这种自由不能违法,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以未成年妈妈为例,按照最高法相关司法的解释: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处罚。即使岁数大些,按照我国婚姻法“男22岁,女20岁”的年龄要求,未成年妈妈的婚姻显然不合法。
有法律人士指出,未成年人怀孕本身属极为敏感的、有违公序良俗的网络信息内容,这类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违反法律的行为不应当在互联网公开传播。
也许有人会说,平台也是无奈。这类视频有流量,有了流量,平台才能经营发展。流量确实重要,但不要忘了,如果平台以违反公序良俗为代价,必然引来不断的曝光和声讨,接下来很可能是强力的监管,到时平台能否生存都是问题,还谈什么经营发展?
管死平台不是出路,保护未成年人需要行业自律和立法规制未成年人妈妈在短视频平台大量出现,让不少网友对平台极为不满,他们呼吁对不良内容一律封杀,对平台也要亮出杀手锏,甚至可以关掉一批。
关掉短视频平台显然不是办法,人们对“乱七八糟”的内容有需求,短视频不仅是互联网经济的组成部分,还是草根阶层展示才华,获得收入的重要途径。更何况,关掉短视频平台,也不可能消灭现实中的违法行为。
那应该如何减少平台的不良内容呢?首先,企业自身应加强自律。2017年4月,美国一男子在脸书上发布了一段杀人视频,引发了公众对脸书的愤怒。过去,脸书为了保证社交媒体平台内容的自由、客观,一直不愿意充当“仲裁者”的角色,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不良内容的增加。
在直播杀人事件后,主管脸书全球业务的副总裁奥索夫斯基表示,公司需要在治理平台不良内容方面“做出改善”,加强举报与受理效率,并改良平台视频内容的监管技术。
“直播杀人”事件中老人十分惊恐,而凶手则冷漠到令人发指
减少网络不良内容,保护未成年,除了靠企业自律,还需要法律规制。
实际上,在互联网发展初期,为了鼓励创新,一系列规则或者约定俗成的做法都是针对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的权利被忽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各国逐渐意识到未成年人也是上网的主力,网络上很多内容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于是,保护青少年上网安全逐渐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而欧美国家的治理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以欧盟为例,除了出台《保护未成年人和人权尊严建议》、《儿童色情框架决定》等法令,欧盟还从1999年开始实施网络安全计划,大力完善网络分级和过滤系统,以保护未成年人。
2009年,欧盟出资5500万欧元,实施第三个网络安全计划。该计划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包括提高儿童、家长和教师对网络的认识,支持网站为他们提供安全上网的咨询服务;各成员国设立网络举报中心,以便公众举报网上非法和有害的内容和行为;鼓励未成年人采取自我管理措施,参与创造一个更安全网络环境的活动等等。
建立市民热线,是欧盟打击青少年网络非法内容的主要措施。欧盟还要求各国逐步建立健全指标体系,评估热线网络成效。此外,欧盟还创设了“网络素养”在线教育网络平台,防控青少年网络沉迷。
对企业,欧盟则提出了《欧盟加强社交网络安全原则》,为社交媒体设立自律原则。通过立法规制和行业自律结合的模式,保护未成年人(各成员国也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要求)。
有人认为,未成年妈妈事件表明,必须给国内的短视频平台画出红线。话虽没错,但画在哪里,标准为何,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道德舆论给不出答案,还是要靠法律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