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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被撞“暴走团员”:道路施工 无便道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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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7-13 21:53
  解说:  暴走,就像城市流行的健身运动,如果在后面加上一个字团,就变成了另外一种景象,他们有各 ...

  解说:
  本是一起普通的车祸,但由于涉及到各个城市普遍存在的暴走团,而迅速引发了各界的关注。昨天临沂交警发布信息,出租车驾驶人董某,是沿涑河北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时,由于操作不当,撞上了正在行走的健跑队,而对于健跑队,外界最大疑问就是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城市的机动车道上。
  陈先生:
  以前在绿化带跑(现在)绿化带封闭了,封闭施工有围栏,然后就走上机动车道,如果要是没有封闭的话,是不会有危险的。
  解说:
  陈先生说他所在的这支队伍,已经不是第一次在机动车道上晨跑了,最近连续十天,每天早上5点他们都会在临西12路这条单行线跑三四公里,基本都没有车辆往来。
  记者:
  你有没有想过你在机动车上道就有一定的问题,你是压根就没有想过吗?还是存在一定的侥幸心里?
  陈先生:
  压根就没想过。
  解说:
  根据临沂交警的最新消息,出租车驾驶人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被刑事拘留,而健跑队的行人也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36和61条规定,即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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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7-13 21:53
  解说:  本是一起普通的车祸,但由于涉及到各个城市普遍存在的暴走团,而迅速引发了各界的关注。昨 ...

  陈先生:
  如对我们走路的有责任的,那样以后就不允许行人上道了吗,不许行人过穿马路了吗?是不是
  解说:
  临沂交警对晨跑队行人认定存在违法行为,但公布信息并未提及是否要对对健步走行人进行相关处罚,接下来外界对关心的对这起事故相关责任如何细分,相关赔偿又如何认定,而这起事故对各地的暴走团带来什么影响呢?
  白岩松:
  毫无疑问,司机是有责任的,因为你要看着前方的路况,连追尾你都要负全责,更不要说追整个人群了,但是另一方面这个暴走团全名叫山鹰涑河黎明健跑队,特别叫做黎明健跑,因为它是想六点之前还能回家吃饭呢,这个出事的时候在5点22分左右,但是我们来,看刚才接受采访还反问,如果要是行人都不能上马路,那将来怎么过马路等等,其实这是没有道理的,法律当中明确规定不能在机动车道从事非交通的行为,假如说没有人行道的话你也要靠边走,我们看靠边了吗,如果说这一个段落,现在没有这个人行道的话,那应该是在这个靠边去走,可能司机到这儿就不会出现这样一个悲剧的场景了。但是请注意这个暴走团占用的车道不是靠边,是中间的车道,但是话还要说回来,这个汽车的司机当然是要负重要的责任的,因为你没有去看相关的路况,她也在说我自己大意了等等。
  好了,接下来连线一位嘉宾,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的教授张柱庭,张教授您好。首先这个当地的警方结果出来了其实双方都有责任,您怎么看待双方责任的主次之分?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 张柱庭:
  这个事故责任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的一个技术鉴定,是整个事故处理的一个基础性的证据,因为根据这个事故责任才能追究相应的刑事、民事或者行政法律责任。那么认定事故责任,它的原理是什么呢,要综合考虑人、车、路多种因素,按照路权原则和因果关系理论来综合判断。像本案当中,行人一方有违规这个是清楚的,他主要是行人是不允许走机动车道的,侵犯了机动车的路权,这部分比较清楚。但是车的状况,驾驶人一方的驾驶资格、精神状态、驾驶失控原因、速度等,这些问题呢都还不清楚,公安部门都还没有给出一个最终的调查结论,因此这个事故的基础性的证据结论,还要再等待公安的一个调查结论,这个结论出来以后才能确定相应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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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7-13 21:54
  陈先生:  如对我们走路的有责任的,那样以后就不允许行人上道了吗,不许行人过穿马路了吗?是不是 ...

  白岩松:
  我们来看相关的调查,你认为暴走团该为被撞负全责吗?说不清是6.91%,不该负全责28.77%,这两个加一块接近35%,大约这样三分之一概念,剩下有三分之二选择该负全责,不排除这里头有情绪化的因素,因为觉得你到机动车道上太荒唐了,但是这个代表是一个调查,现实中张教授,问您,就像警方说的双方都有违法违规的地方,不管是肇事司机还是占用机动车道的暴走团尤其是占的中间机动车道,您认为在让司机负相关的责任或者赔偿的时候,是否会因为双方的都有问题的情况下,会减轻?
  张柱庭:
  从目前情况看双方都是有违规行为的,但是这个违规行为谁的因素多一些,由于驾驶人一方情况不太清楚,所以再等等,通常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和行人发生事故的话,从路权角度看,行人一方占了主要因素,但是从事故因果关系看,一般来讲机动车一方是要承担主要一些责任的,这一部分还需要再等待一下,最终的这些车辆鉴定等等的情况。
  白岩松:
  但是跟有一些情况不一样了,我们经常听到肇事车辆这个司机要负全责,在这里显然不会是负全责了。
  张柱庭:
  对。
  白岩松:
  接下来还有一个问题,这个暴走团当时涉及占用机动车的路权,相关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张教授,在目前机动车越来越多,其实从危险的系数也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我们行人的违法违规要付出的成本是否有点太低了,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呢?
  张柱庭:
  一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起草的时间比较早2004年,到现在十几年了,当时写的这个额度现在看是偏轻了一些,但是另外一方面的问题,是驾驶人的违法,那么查处的目前看还是比较得力的,因为有一个很便利的条件,就是你车是能够控制你的登记,人要控制你的驾驶证等等,但是行人一方,非机动车一方的违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处上的的确确是有不到位问题的,所以即使50块钱也有没有罚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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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7-13 21:54
  白岩松:  我们来看相关的调查,你认为暴走团该为被撞负全责吗?说不清是6.91%,不该负全责28.77% ...

  白岩松:
  好,一会儿再探讨这个事情,好,接下来继续关注这个不幸的事件。
  解说:
  车祸已经四天,当天晨跑的组织者,今天告诉记者三个出事的晨跑参与者的年龄、姓名、住址以及目前状态,他仍一无所知。
  陈先生:
  我们这几个人都是本小区,在徒步队走着不想走了就想跑一跑,我们几人就自发的跑了起来,随后有想跑的就跟我们一起跑了。
  解说:
  事故发生那天参加晨跑的陈先生,现在已经退休,跑步运动是他目前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他也是在去年加入了山鹰运动协会。
  陈先生:
  在山鹰是一个最大户外徒步全民健身的团体,参加的人都是自愿的,个人想走了,就出去聚到一起走走,早五点走一个小时,六点结束,回家吃饭。这种衣服是我们自愿买的,在徒步的时候每人花了85块钱买的。
  解说:
  同样是在去年49岁的许贵林正式成立的兰山区户外运动协会,也就是临沂市市民口中的山鹰运动也会。
  山鹰运动协会会长 许贵林:
  2010年的时候几个人,十几个人,2012年的时候二百来人,我组织过42公里徒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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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7-13 21:54
  白岩松:  好,一会儿再探讨这个事情,好,接下来继续关注这个不幸的事件。  解说:  车祸已经 ...

  记者:
  2017年年现在有多少个人?
  许贵林:
  一万人,41个队,跟着我们锻炼的人越来越多,就是爱好运动的市民越来越多,我感觉这是一个压力,是去年5月份成立的,所以说去年5月份就注册了,兰山区户外运动协会。
  解说:
  按照山鹰协会提供的数字,目前该协会的徒步走队伍有一万人左右,根据不同区域分41个团,每个少则二三十人,多则上百人,其中每一个团中有一个小队长也有各自的联络群,队长通过网络提前发布活动时间、集合地点,每一个地点都了解这样的流程,许贵林说协会掌握每个团队的活动情况有一些不太可能。
  许贵林:
  一开始我组织都是走滨河道,路途的选择我感觉滨河道是最好、体育场是最好,公园是最好。商场、市场的周围周圈,有的选择公路的人行过道,靠近公路的人行步道,就是说健身爱好者跟着我们队伍徒步,我没给他登名在册,你是我的什么人,现在人都是自由的。
  解说:
  统一着装扛着大旗,放着音乐,甚至有时还喊着一二的口号,这样气势恢宏的队伍作为组织者,山鹰协会是否考虑过这样一万多人的安全呢?
  许贵林:
  选择一个安全的路线,每一个队选择安全的路线我都要亲临现场去做一些指导,我们每个队伍路线,包括人员,我都给安排的非常好,穿着反光马甲,保持护队收尾,在队伍的什么位置,这个都会到各队亲自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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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7-13 21:55
  记者:  2017年年现在有多少个人?  许贵林:  一万人,41个队,跟着我们锻炼的人越来越多,就 ...

  解说:
  在许贵林眼中7月8号凌晨,发生事故的健跑队并不是属于山鹰运动协会管理,即便队伍中有部分山鹰运动协会的队员,即便健跑的多数人也身着山鹰运动协会的队服。
  许贵林:
  因为我没有收费,这种队伍是自发的一个跑团,只是穿了我们的队服,因为这个衣服谁都可以去买,只要说穿我们衣服出现事故都要我承担责任,感觉非常不合理也不公平。
  解说:
  面对规模达一万人的各支晨炼队,特别是锻炼队伍已经出现在马路上时,有舆论指出暴走团的组织者,是不是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许贵林:
  如果我们这41个徒步队,哪个徒步队在路上不要出现了问题,我有监管责任,这种自发的让我去承担这个责任的话,我感觉太冤也是不太公平。
  解说:
  户外徒步反映的是城市人的巨大需求,但是当这种旺盛的需求表现成各个城市成百上千规模的暴走团时,走多少人走,去哪儿走,他对其他人群的正常生活会造成什么影响?事实上临沂发生的这起车祸并非偶然。
  白岩松:
  好,接下来连线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您看张教授,网上有很多声音,像在机动车道上暴走的老年人请自尊自重,全民健身已经动起来,场馆建设急需跟上去,老年暴走团占据行车道,执法部门不能缺位,司机撞上“暴走团”规则不能总靠悲剧警醒等等很多很多,但是张教授,在这件事情上组织者,或者具体的组织者,把这个队伍引到了机动车中间的车道上是否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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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7-13 21:55
  解说:  在许贵林眼中7月8号凌晨,发生事故的健跑队并不是属于山鹰运动协会管理,即便队伍中有部分 ...

  张柱庭:
  我觉得这个造成这类问题的原因,可能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不懂法,他组织这些事不太懂交通法规,比如说像我们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在人行道里面走,没有人行道的时候靠路边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76条规定,如果行人在路上列队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两个人,实施交通管制的不受限制,这个是不懂法造成的问题,不懂法是要承担不懂法后果的。但是另外一个问题,我觉得是有一部分是知法违法的,难道我们成年人不懂行人不能走机动车道吗,我觉得这个原因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交通安全当中,提出来的一个问题,就是交通事故的破窗效应,就是你一个组织者,一个行人的违法没有得到矫正,或者主动矫正或者被动矫正,很快就可以形成一群人违法,由于法不责众就刺激更大的违法最终导致大的事故发生,所以这起事故再次诠释了一个道理,小违法是大事故的温床,所以大家要从自我防范做起,要警察要积极纠正行人的违法,特别是这种团体的交通违法,组织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白岩松:
  好,接下来我们会继续探讨,但是回头看这是被动的矫正的方式,而且提醒的是全国,可不光是临沂,如果说6月17日我说过青岛的话,20天后发生在临沂的这个悲剧,血淋淋的我们这种话如果都白说了的话,是要有人白白付出生命的代价,接下来我们继续关注这件事,能不能成为最后一例呢?
  解说:
  意外的不可避免,总来自常态。
  今天,再看事故发生时的那条马路,又能发现什么呢?从完整的道路照片我们可以看到,整个道路是一条由东向西的单向四车道,隔着一条绿化带是行人道路,大概两米宽,沿着河边。
  山东省临沂市市民 张先生:
  这条路沿着河两岸的一条路,主要是方便行车的,因为市区很远,那边生活设施什么都没有,一般也没有人过去,那条人行道是沿着涑河两岸都有的,两米宽,它不是直线的是沿着河弯曲的,因为现在暴走团不是原来三五个人,现在多的二三十人还有上百人的,那个人行道太窄了,再一个人行道里面也没有很多路灯,天黑走也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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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7-13 21:55
  张柱庭:  我觉得这个造成这类问题的原因,可能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不懂法,他组织这些事不太懂交通 ...

  解说:
  7月8号,事故发生时间是在清晨5点22分,也许,是运动时间早以及地理位置比较偏远,让这支中老年“健跑队”,忽略了天天提醒孩子的常识。事实上,这支数十人参加的“健跑队”,在这条道路上晨练,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记者:
  那么当时晨跑,当天有多长时间?
  陈先生:
  不到十天。
  解说:
  还有一个事实,多日出现在机动车道上的“健跑队”,也从未被相关部门干预,而整个协会41个“健跑队”, 在锻炼过程中,也都没有被干预过。
  山鹰协会会长
  记者:
  从来没有交警干预过你们是吗?
  陈先生:
  交警就是让我们以后注意安全。
  解说:
  临沂的事故之所以引发关注,也正是因为行走在危险行车道路上的“健跑队”,已经成为了很多城市的常态。上个月,这支青岛市李沧区的“暴走团”,就刚刚被媒体报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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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贰零壹伍我来了 发表于 2017-7-13 21:55
  解说:  7月8号,事故发生时间是在清晨5点22分,也许,是运动时间早以及地理位置比较偏远,让这支 ...

  青岛“暴走团”声势浩大走在行车道上的视频
  “雄走风”暴走团队长闫立馨:
  我们一般都是晚上六点半7点半就结束了,车辆很少,没有什么危险,去公园太远了,人行道不方便,路不平。
  解说:
  青岛的这个“暴走团”有80多人,已成立3年多。我们观察他们活动地点,是在一条未通车的道路上,今年4月,因为道路即将开通,当地交警曾到现场劝导他们不要在道路上锻炼,希望他们转移到附近的校园。然而,“暴走团”在学校锻炼期间由于音响设备噪音较大,引起了周边居民不满,学校随后拒绝“暴走团”到学校锻炼,因此,这个“暴走团”又转移回了道路上。
  面对安全隐患,青岛市李沧区交警大队,和当地居委会、“暴走团”负责人以及周边学校负责人进行过沟通。最终,以让这支暴走团到居委会办理入校锻炼通行证的方式,让他们以后可以在校园跑道上锻炼,同时暴走团也自觉的换上了分贝低的小音响,避免扰民。
  白岩松:
  听到了吧,这是有人行道也不走,因为嫌不平,好了,接下来我们连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副教授,王宏伟。王教授您看,有老年人针对这件事说对我们老年人太不宽容了等等,但是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您觉得从管理者、执法者来说,再提什么醒,有哪些工作要做到前面去?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王宏伟:
  我们说临沂事件是一起事故,事故的背后都有故事,我们说今天我们城市发展面临的一个巨大的挑战就是,风险社会加上老龄社会,我们说这两个社会叠加在一起如同青春期遭遇了更年期,是我们城市化过程中着力解决的,需要有智力的理念,也就是说需要多方协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都要发挥重要的作用,其中政府是核心和枢纽。在这起事件发生过程当中,我们看到交管部门应该通过电子监控巡逻,发现健步跑的行为并且及时告知公众风险,疏解引导公众,并且时制止违规的行为,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我们说管理不能总是事后管理,要把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链条向风险管理去延伸,像青岛所做的那样。其次就是城市规划建设过程当中,我们是否遵循了人本人性的原则,是否做到城市的共建、共享、共管,其实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白岩松:
  非常感谢王教授,带给我们的解析。的确,如果当你在探头当中看到这种行为一定要及早的制止,就像青岛,它可能就不会让最后的不幸事件来提醒我们,必须去关注它,另外大家在思考,可能是下一代人变化老了之后,不会像这代人这么喜欢这种集体的运动,可能那个时候,也许大家的意识会有更大的改变,但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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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5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度|公路暴走团成员车祸案法律责任判定分析

2017年07月14日23:24 新浪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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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团发生车祸

  北京时间7月8日,山东临沂一“暴走团”占据主路内侧车道行走,一辆出租车从后方撞入人群,导致1死2伤。事发后,肇事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本文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暴走团成员、暴走团组织者以及肇事司机的责任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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