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赔偿不乐观 新京报:民事部分进展如何?这次附带民事原告人是谁? 徐振武:附带民事原告人是邹勇的继承人。邹勇家属提出索赔近3亿,包括邹勇随身携带的钻戒价值1308563元,瑞士积家手表655000元,还有prada挎包、三星手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交通差旅费。根据侦查卷宗的证据表明,可以认定焚烧了以上物品,但遗憾的是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没有指控。 此外,邹勇是亿万富翁,死亡后,资产流失严重,投资20多亿,现在经法院评估只有2亿左右,几家公司的倒闭、破产,债权人纷纷起诉,我们认为这些损失都是邹勇的死亡造成的。 附带民事诉状已提交法院并送达给了被告人,并且将检方没有指控的为王林提供邹勇行踪的被告人邱武林也列为附带民事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前,黄钰刚家属主动送了5万到法院,朱理通家属主动送了3万到法院,希望取得谅解,邹勇家属尚未表示接受,因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分开审理,民事部分等待法院后续审理。 新京报:这次赔偿案件中最大困难是什么?最后你怎么看待赔偿,会很乐观吗? 徐振武:死者方的民事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比较困难,对于赔偿不乐观。希望通过本案能引起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完善立法,统一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在打击惩治犯罪的同时,能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毕竟王林等人有赔偿能力。 新京报:你是怎么接手邹勇的案子的? 徐振武:邹勇生前也是律所的客户,很自然就承接了这个案子。 新京报: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徐振武:案子难度高,要让当事人满意有难度。难度高在于法律的局限性,法律执行问题。我们律师只能走程序,尽职尽责,多沟通。 新京报:你的压力是什么? 徐振武:没有压力,没有任何机关和组织给我压力。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这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的社会意义? 徐振武:无论地位多高,关系多广,触犯法律要受到追究。法律终将把伪大师拉下神坛。 新京报记者 曹晓波 江西萍乡报道
王林与邹勇交往始末
2002年,经人引荐,萍乡企业家邹勇认识了“大师”王林。 2002年至2011年间,是邹勇和王林的“蜜月期”,两人“关系好得如同父子” 。邹勇的朋友说,邹勇跟王林学习气功,“更多是想利用王林的政商关系做生意;而王林,看上了邹勇的钱。” 交往中,邹勇和王林之间的经济纠纷日益复杂。2011年,这对曾经关系密切的师徒反目,开始了长达4年的争斗。 2012年11月起,王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机构写信或上访,实名举报邹勇,称邹勇涉黑及涉及权钱交易。 2013年开始,邹勇开始频繁接受媒体采访,“大师”王林名声扫地,远走他乡。 2015年7月16日,江西警方通报,邹勇被绑架并遭杀害;此案嫌疑人包括“大师”王林在内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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