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律对双11网购维权的规定: 1、预售也可无理由退换货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令禁止促销中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刷好评”行为,以及“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换货”、“赠品不提供三包”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限制条款,违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和网店经营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2、《广告法》坐阵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电商在介绍商品时发布的广告,除了不得有让人误解的词语,还需要注意标明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此外,电商为吸引顾客推出的赠品,也应当销售“三包”服务。 3、《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 (1)、注意商品的明码标价 提醒书说,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注意是否虚构原价 提醒书说,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3)、注意是否虚假折扣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虚假优惠折扣,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 (4)、仅限今日标语不可信 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 (5)、全网最低不可信 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表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 (6)、小心赠品是伪劣商品 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4、快递需要实名制登记 从2015年11月1日起,邮件、快件均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的快件、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除外。 5、网商虚假宣传期限消费者被消协约谈 《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11月1日起实施。经营者存在群体性投诉或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消费者投诉反映比较集中、被新闻媒体曝光等八项情形之一,消协组织将按照程序组织约谈。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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