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车摸瓜 31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阆中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周拿云指令:“立即成立专案开展侦查,务必打深打透。” 阆中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到医院调取了相关记录以及DR片。医院记录显示受伤人员均自称为冉某或丁某。但是均无法核实冉某、丁某准确身份。侦查员通过对“冉某”的筛查,发现“冉某”等人曾经在遂宁、达川等地也有报警记录。经核实后,案件情况与阆中市类似,但因冉某等人要价过高,摩托车司机报案后,冉某等人便放弃索赔,并销声匿迹。 侦查员追踪发现,“姐夫”等人开川RSB9**小型轿车尾随被碰瓷的摩托车。川RSB9**小型轿车是南部县一租车公司的车辆,租车人叫王某(福建人),但该王当时根本没在四川,不可能参与作案。警方通过对王某关系人的顺藤摸瓜,以刘某、敬某伟的为首的在四川作案的团伙逐步浮出水面。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通过2个月排查和研判,逐步弄清了该流窜全国的“碰瓷”犯罪集团手法和基本情况。 1月6日、7日,阆中市公安局组织30余名侦查员奔赴厦门、内江等地成功将李某华、田某、江某、王某梓为首的碰瓷诈骗团伙主要成员抓获归案。到1月中旬,已抓获碰瓷诈骗犯罪嫌疑人31人。 分区作战 6个团伙瓜分市场 经过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以福建省厦门市为据点,辐射广东、重庆、江西、四川等地,作案百余件。 该团伙称“碰瓷”为“搬车”,犯罪成员主要为缺少必要管教的务工民工子女。作案一般4至6人为一作案团伙,角色清晰、分工明确、手法娴熟,作案前通过同伙用石头或U型铁锁故意砸手或脚致骨折,受伤者一般为新入伙的未成年人。 作案时由“伤者”和一名成员两人出面租乘摩托车至偏僻路段,故意摇晃至摩托车倾斜或倒地,造成“伤者”受伤的假象,后经医院拍片检查出骨折,其他成员有的扮演“伤者”的“哥哥”或“姐夫”出面谈判解决,有的跟随、看守摩托车驾驶员,有的扎场子助威,指挥者一般在租来的车内观察和指挥,如遇不愿出钱私了的便会遭到众人的威胁和恐吓,如拒不出钱的甚至会遭到团伙成员的殴打,达到驾驶员被迫出资数千元至3万元私了的目的。 警方还查明:该诈骗集团有40余人,共分6个“团队”在6个片区开发“市场”:田某为首数人主要在厦门市及周边作案;江某为首数人主要在广东、重庆等地作案;李某华为首数人主要在川南内江市一带作案;敬某伟为首等人主要在阆中及周边作案(包括绵阳、盐亭);刘某为首等人主要在南充周边作案(包括重庆、广安周边);王某梓等人主要在福建、江西等地作案。 警方介绍,因一个“伤者”最多只能使用15天(超过了医院就能发现系旧伤),因此“伤者”一般在15天内都会疯狂作案。同时,“伤者”要定期轮换,因此有专人联系未成年人陆续为每个团伙制造、输送新的“伤者”。 据悉,仍有少量犯罪嫌疑人在逃,抓捕工作仍在继续,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很多受害人还不知道已上当受骗。阆中市公安局正通过多种渠道呼吁:上述区域摩的司机有相同遭遇者,立即同阆中市公安局蒋警官联系。电话:15983795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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