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出台规范:北京发布首个自动驾驶路试细则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进入人们视野,其是否违规违法也引发人们讨论。 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没有把无人驾驶和机器人驾驶的问题纳入,按照目前道交法规定,机动车必须由合格的驾驶员按规定进行驾驶。此外,在道路交通的设备、指挥以及引导方面,自动驾驶领域还处于空白。 有法律人士此前曾分析,因为法规盲区,无人驾驶可视为一种危险驾驶行为,一旦自动驾驶失控导致严重后果,车内乘员或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过,在地方层面上,已经有一些指导性规范出台。 去年12月,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两个文件,这也是全国首个关于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的指导规范。 上述《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因进行自动驾驶相关科研、定型试验,可申请临时上路行驶。申请道路测试须具备自动、人工两种驾驶模式,可在两种模式间随时切换。 在路测阶段,不管车辆是否能完全自动驾驶,必须配置驾驶员应急。具体为,每辆车都要配备有一定驾龄经验、熟悉自动驾驶系统的测试驾驶员,正常情况下,测试驾驶员监控车辆的运行,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由测试驾驶员接管测试车辆进行驾驶操作,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此外,测试的车辆还必须安装监管装置,可以随时监测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有评论分析称,北京市通过这份指导意见,明确表达出了一种支持新技术,理解新技术的态度,切实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实验提供了平台和政策支持。
资料图:2017年7月,全球首列实现自动驾驶的现代有轨电车成功下线。 胡耀杰 摄
多部门释信号 研究探索自动驾驶相关领域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除了地方层面,近半年来,国家层面对外公布的一系列文件中,也释放出探索规划自动驾驶的信号。 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和轨道交通系统,加强车载感知、自动驾驶、车联网、物联网等技术集成和配套,开发交通智能感知系统,形成中国自主的自动驾驶平台技术体系和产品总成能力,探索自动驾驶汽车共享模式。 9月,国家发改委透露,已启动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起草工作。11月,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也提出,在“自动驾驶”等领域尽快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 在平台建设方面,工信部2017年12月发布的《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设定了到2020年建立可靠、安全、实时性强的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化平台,形成平台相关标准,支撑高度自动驾驶等目标。 前不久,在2018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自动驾驶也成为高频词。会议提出,把握自动驾驶等新需要,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建设和形成装备与设施协同的数字化交通基础设施。 此外,会议还强调,提前研究自动驾驶等新技术的就业替代效应,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者大军,培育合格的交通强国建设者。 可以预想,未来,自动驾驶汽车真正走进你我生活,或已不再遥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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