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何“在路上” 每支新队伍成立的时候,许贵林都去出席“授旗仪式”,将山鹰户外的大旗交给分队队长。每支分队还会根据队伍所在地的特征为自己命名,并制作一面分队的小旗,比如,滨河的健步队靠近书法广场,就叫做“书法徒步队”。 队伍能否获得授旗主要基于两个标准,一是看队伍是否有继续壮大的潜力,二是看路线是否安全。每次,许贵林都会进行路线考察。虽然有人提醒过他注意在道路上行走的安全,他并不觉这是个大问题,毕竟,在临沂的大街小巷,有那么多人占道经营,“而我们不过是走走路而已”。在涑河北街的事故发生以后,他突然有了某种害怕,“明明做的是公益的事情,现在却成了这个样子。”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黄顺江看来,从广场舞扰民,到万人暴走团占路,矛盾背后暴露的是公共服务长期缺位,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民众健身的需求。据统计,中国平均每10万人的运动场地数量只有65.8个,而日本和欧洲发达国家都在200个以上。截至2010年底,中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1.2平方米。“这与我国早先的城市规划有关。”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中国的小区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集中建设。这批小区的特点是分布相对集中,住宅建筑容积率较高,居住人口密度大;在小区规划与建设之时,室外体育设施基本上没有被考虑进去。这种状况在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开发建设的居住小区中得到延续,不过当时的供需矛盾并不突出。 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城市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居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问题才开始引起关注。这一时期,居民对体育运动的认识逐步提高,对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也日益增大。 尽管《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对社区、小区体育设施用地做出了相关规定,但由于土地资源稀缺和升值,很多开发者擅自改变体育用地的用途,减少体育设施用地,增加商业元素,以获取更加多的市场利润。“体育配套设施更多的是起到点缀、促销的作用。”黄顺江说。 广州市1998年至1999年建设的165个住宅区中,配套体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的只占23.64%,有场地但是未达标的有31.5%。 2008年前的一项调查显示,北京市8个近郊区63.5%的街道办事处没有体育场地设施,其余 36.5%的街道办事处也只有乒乓球室、棋牌室、门球场等小型场地。 随着公共健身设施及大型体育场的建设,一线城市体育活动需求的紧张情况在2010年后得到了某种程度的缓解,但这一矛盾随着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热,更多地转移到像临沂这样规模的城市。 社区体育场地和设施缺乏的背后,是政府经费投入不足。数据显示,2009年到2012年,群众体育支出在体育事业经费中的比重年均值只占5.64%,体育竞赛费用和体育训练费用支出是群众体育经费支出的2.62倍。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讲师占玲玲的研究领域是体育教学。在她看来,社区体育依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不同城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配套建设和综合利用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但是依然存在很多不足。比如,有关城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配套建设方面的立法层次较低;地方配套的政策法规不到位;此外,缺乏对城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配套建设的责任主体监督与相应的处罚措施。 2011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苏艳对许贵林所在的临沂市兰山区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随机选择30个小区进行调查后发现,人均只有约0.168平方米的体育场地,与国家要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0.3平方米的标准相差很远;另外,社区体育场地多为空地,各种体育设施较少。 傍晚时分,临沂各个广场人头攒动。一名因暴走队车祸事故而无法继续上路行走的居民说,“这些场地基本上被练习广场舞和太极拳的人占着,我们也不想跟他们抢这个地盘。” (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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