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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击摊贩涉非法持枪被抓 家属:就是讨个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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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6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晚风 发表于 2017-1-4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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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枪支认定标准

吕晓森(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痕迹检验技术系副主任,研究方向为枪弹痕迹检验,年平均为公安政法机关出具鉴定书30余份)

标准调整需要综合论证

现行标准的由来及问题

现行标准来源于2008年3月1日公安部发布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其中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这是用各种枪支对猪特别是它的眼睛进行射击试验后的结论。

在此之前,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枪支认定标准要高一些。2001年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对于不能发射制式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照下列标准鉴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者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备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被认定为枪支。

2001的规定主要是公安技术人员对军用标准的参照(检测炮弹弹片飞离1米后与木板撞击),但军用标准其实是明显高于民用标准的。2006年7月,公安部组织多地公安技术专家在南京共同研究持枪杀人问题,会上就有人基于前期一些试验提出,要把枪支认定标准定在1.8焦耳/平方厘米。这后来得到北京、天津、上海等很多大城市的支持,它们当时也是基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营造良好治安环境考虑的(那时候可是奥运热),希望从严管理枪支。

为此,在2001年标准和2008年标准并轨运行一段时间后,公安部于2010年印发《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主要沿用了2008年的标准,实际上也就是对2001年标准的废止。

反映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目前社会上大部分打气球的气枪都是超过1.8的(为什么没有管,那是司法机关履职的另一码事)。需要说明的是,标准的执行其实也会存在各种问题,比如近些年来我们一直要求枪支认定需要多家鉴定,就是因为枪支的完损度、子弹的材质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到鉴定结论,再如法院检察院是否采纳公安技术人员的鉴定结论,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应对。

如何看待标准参数的高低

这些年,我们也自主做了不少试验,比如在以去了毛的兔子做试验(医学认为,兔子皮肤及软组织的相关维度最接近于人)时,当枪口比动能为2焦耳/平方厘米时,子弹打到兔子屁股时会产生淤血,但可以逐渐恢复痊愈。只有达到2.6以上时,子弹才会嵌入兔子的皮肤或者对其造成破皮等伤害。这些的试验结果显然是和现行认定标准不一致的,但哪个更科学,可以作为枪支认定标准的新参考?仍然需要考虑大量的论证和研究。

此外有舆论认为,相对于国际社会,我国的枪支认定标准明显偏低。实际上我们不能仅仅比照一个参数,还要看到各国的社会治安环境、枪支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差异,我国很多打气球的、带有一定杀伤力的气枪其实在有些国家是几乎没有的,这种情况的不同,自然会带来枪支认定标准的不同。这些年来,我出过不少持枪杀人的现场。一个总体感觉是相比于十多年前,杀人案件数量确实大幅度减少了。这种社会治安环境的改变,以前是、将来也应该是枪支认定标准调整的考量因素。

两位专业资深谈观点、说看法,是不是视野稍微开阔了些?当然这也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大家参考。目前天津老太已经提请上诉,事情未来会往什么方向发展,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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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6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涉枪获刑大妈之女:多人想借机推动修法 我难堪重负

社会万象澎湃新闻邵克2017-01-06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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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华摆气球射击摊用的三轮车。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图


王艳玲完全不知所措。

2016年12月27日,她的母亲赵春华,因为所摆的射击摊上鉴定出6支枪支,被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事情被媒体报道后,她和她的家庭迅速成为多方关注焦点。

律师徐昕 主动为赵春华提供法律援助,王艳玲见到了曙光。她说自母亲被抓后,她每天都在思念和恐慌中度过,三年半的刑期让她“感觉天塌了”,她把找媒体视为“背水一战”。

而如今,媒体高密度的采访与报道,让她感觉到压力,担心惹怒一些人从而连累家人,“还有很多人想借我母亲这个案子来推动枪支认定标准的修改,我怕我承受不了这个重负。”

1月2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这位身材小巧、带着黑框眼镜的姑娘忍不住哭泣。

“祸从天降”

27岁的王艳玲来自内蒙古呼伦贝尔一个农民家庭,大学毕业后来到天津,先在一家五金厂做采购工作,母亲在2012年的时候与父亲离婚了,一年后来到天津打工,经王艳玲介绍在五金厂里做饭,工资一个月1800元。

半年前母女二人搬到天津河北区一处破旧的厂区自建房里,月租300元,房间不足10平方米,家具只有一张床和一个柜子,这里距离天津市区的摩天轮“天津之眼”约两三公里。

王艳玲说,晚饭后的几次遛弯,让赵春华发现“天津之眼”下面的“打气球”生意还不错。适逢一位老汉想要转让射击摊,她便以2000元的价格,将三轮车、“枪”、奖品娃娃、木板等摆摊用的物品一并盘下。

在一辆人力三轮车上,架起钢架结构,一侧装上板子,板子上面一圈一圈的绑上气球,打枪20元18发,飞镖20元15镖,打中次数不等可获得大小号不等的奖品娃娃……2016年8月,赵春华开始了自己的摆摊营生。平时晚上八九点出摊儿,十二点钟收摊儿,按月交500元的摊位费,这样下来,刨去成本,王艳玲说,母亲一个月能挣两三千块钱。

2016年10月12日,赵春华被警方带走。当时,王艳玲的婚期刚刚定了下来,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

“把摊儿收了,人也带走了”。王艳玲说,当晚九十点钟的样子,她就打电话给母亲问情况,母亲告诉她自己在派出所,说可能跟那枪有关系。她来到摆摊的地方问,看到的人说当时来了一批警察,把那一片摆气枪的摊主抓走了。

一星期后,警方的鉴定结论出来了,赵春华的摊位上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2016年10月27日,赵春华被批准逮捕,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王艳玲感到事情严重了:“全国好多城市都有摆这种摊儿的,他们摊儿上鉴定出来的怎么就是枪支呢?”

对王艳玲而言,这个鉴定结果“无异于五雷轰顶”。

被批捕两天后,王艳玲的婚礼举行了,她说结婚那天特别难受,“但是忍着,不能让别人看出来,录了像,专门给她(母亲赵春华)留着呢”。

“天都塌了”

母亲被抓第七天,王艳玲通过网络,找到了一审的辩护律师。她说,母亲出事之后,她也查了很多相关的案子,“这种案件基本上都是缓刑,我们当时觉得缓刑也很好了。”

“我妈妈也没有拿这个枪去卖,也没有拿着对人打或是怎么样,对人造成危害性的可能是非常小的。”王艳玲一度认为刑罚不会很重。

赵春华的案子是13个一同被抓的射击摊贩中第一个开庭审理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赵春华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辩护律师认为,赵春华具有坦白、认罪悔罪、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等诸多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希望法庭对赵春华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但事与愿违,2016年10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王艳玲说,母亲听到这个判决结果眼神呆滞,“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心如撕裂一样,走出法院的那一刻觉得天都塌了。”

她开始找媒体,被人拉进一个微信群,群里多为因为仿真枪获罪的当事人或者家属,也有媒体记者。

她在微信群里一遍一遍说着母亲的遭遇,希望得到媒体关注,她把找媒体视为“背水一战”,“如果没有媒体介入,我母亲就不会有任何一点儿的希望”。

她还在多家门户网站的爆料平台上写下有关母亲案情的帖子,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她根本就不知道那是枪啊!!如果知道是枪根本碰也不会碰!!!!”帖文中,她言辞激动。

“见到曙光了”

2016年12月29日,澎湃新闻就赵春华案刊发报道,随后多家媒体跟踪报道,赵春华因为摆射击摊被判刑的事情一时间成为社会焦点。

次日,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看到报道后,在个人微信公众账号发声,主动表示愿意为赵春华提供法律帮助,他是“刘大蔚案”申诉阶段的代理律师。18岁小伙刘大蔚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犯走私武器罪,经福建泉州中院一审、福建高院二审,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经过申诉,2016年10月18日,福建高院发布消息,称复查该案后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17年1月1日,王艳玲坐上去北京的火车,当天上午,她与徐昕见面并签订委托书,委托徐昕担任赵春华案二审辩护律师。徐昕告诉澎湃新闻,他接下来会在证据方面做一些工作,比如此案鉴定、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或者存在瑕疵等。他认为赵春华没有主观犯罪故意,社会危害性小,将对公安部制定的枪支鉴定标准在法院裁判时是否适用提出质疑。

王艳玲说,她感觉到希望了。

媒体的报道仍在继续,2016年12月30日到2017年1月2日,三天时间里,她接待了四五家来到天津的媒体记者,加上电话采访的,不下十家。她也在微信群里一遍一遍的感谢媒体记者的帮助。

1月3日,徐昕在河北区看守所会见了赵春华,赵春华签了上诉状。王艳玲发朋友圈说“曙光来了”。

赵春华案热度不减,媒体除了对案件本身的报道,对于枪支认定标准的问题也引发媒体热议。

但王艳玲逐渐感觉害怕了,“我只要接电话或者见面,那么每一个行动就会发布出来”。

怕承受不住

有媒体将赵春华案的完整判决书发布到了网上,赵春华一审辩护律师作罪轻辩护,遭到了部分网民批评,这让王艳玲很不安。“我想着发给他作为材料,没想到完整的发网上了,也没有打马赛克,律师辩护是很尽心尽力的,对母亲和我也都很关心。”她感到内疚。

“在‘天津之眼’下摆摊的人对我也有怨气,媒体报道后管理部门收紧了对摊贩的管理,他们认为是我的原因让他们摆不了摊儿了。”王艳玲说,她觉得很委屈。

“还有很多人想借我母亲这个案子来推动枪支认定标准的修改,我怕我承受不了这个重负。”她说。

更多的担心是怕连累家人,“当初我跟老公、婆婆讲,我妈就我这一个女儿,没办法,我找媒体报道他们也都支持,现在媒体报道越来越多,我自己已经无所谓了,我担心连累到他们。”

压力太大,最近几天王艳玲一直睡不好觉。“我担心哪一天我会撑不住了,崩溃了,担心还能不能撑到我妈回来的那一天”。王艳玲说着哭了,“我也不知道这个事情的周期是多久,我现在已经感到恐慌了,其中的辛苦只有我自己知道。”

王艳玲还担心到头来一场空,但她不后悔:“我没有放弃,律师也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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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7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零一六我来了 发表于 2017-1-6 23:18
人民日报:什么可以算是枪?听听权威人士怎么说

没详细关注这个案情,但我想,摆摊设点以仿真枪打气球营生的现象,许多地方都有,拿一个老太婆开刀,似乎有点欺负弱势群体。
国家机关,若认为这种仿真枪违法,那就应该首先追究厂家的法律责任,不允许生产,对于已经生产投放市场的,应发文安民告示,定期收缴。宣传工作,应该先做。对不听劝告的,才依法处理。建国以来,各地方都多次收缴枪支,每次都是群众教育说服宣传做在前头,有理有节让老百姓广泛接受地开展工作。
这次赵春华事件搞的民声有怨,说明官方行为欠妥,工作没做到家。再说,同时被抓的那么多人,为什么只拿一个不懂法的老大妈开刀,判刑三年半?这样的行为分明涉嫌欺负弱势群体,于情于理,都让人感到有几分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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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7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零一六我来了 发表于 2017-1-3 12:55
没人告诉母亲枪支标准的事情每日人物:你母亲为什么要摆气球射击摊?王艳玲:8月份,我母亲开始在天津眼摩 ...

王艳玲:摊位是花了两千块钱从别人那里盘了过来,然后每月还要交500块钱管理费。

每日人物:管理费交给谁?

王艳玲:具体的我也没听母亲说。我只是听说交钱就让摆,不交钱就不让摆。我们也没要收据,现在出事了,因为没收据我们就只能自己扛着。

每日人物:除交管理费,摆这个摊还需要其他手续吗?

王艳玲:不需要了。


看看,老大妈摆摊,每月上交500块钱管理费,那么,谁收的管理费,除了工商城管部门还有谁呢?

在一般老大妈眼里,交了管理费做生意,就认为合理合法。而且交了管理费,就可以认为是一种雇佣关系,收管理费方是老板。如果违法犯罪,那么,该判刑的,也应该是老板。可怜的老大妈,实在是有些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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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7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山绿水 发表于 2017-1-7 12:19
没详细关注这个案情,但我想,摆摊设点以仿真枪打气球营生的现象,许多地方都有,拿一个老太婆开刀,似乎 ...

我估计这事没完{:1_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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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7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山绿水 发表于 2017-1-7 12:35
王艳玲:摊位是花了两千块钱从别人那里盘了过来,然后每月还要交500块钱管理费。每日人物:管理费交给谁 ...

给些耐心再看看{:1_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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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8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津摆气球摊获刑大妈律师再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2017-01-18 10:20:58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原标题:天津摆气球摊获刑大妈律师再次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法制晚报讯# 今日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从天津摆气球射击摊获刑大妈赵春华的代理律师徐昕处了解到,昨日他再次向法院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天津市一中院表示将尽快开庭,具体开庭时间暂未确定。

据赵春华的代理律师徐昕讲,1月17日上午,他到天津一中院参加控辩审三方碰头会,就管辖、回避、是否有新证据、是否申请调取新证据、申请重新鉴定等事项,法院征求辩方意见。

此外,检方关于枪支鉴定、检材同一性等补充了一些情况说明。

徐昕说,法官表示会尽快开庭,但何时开还不确定,控辩审三方都表示愿意推动此案稳妥解决,“

会议中,我再次申请对赵春华取保侯审。我认为赵春华不构成犯罪,她身患多种疾病,取保没有任何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希望春节前取保,让她回家过年。”

徐昕表示,17日下午,他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当面向刑事执行处相关人员陈述案情,请求对赵春华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希望建议天津一中院对赵春华变更逮捕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徐昕告诉法晚记者:“下午我还去会见了赵春华,她的状态和先前两次相比有改进,对未来信心更足了,她说法官和检察官也提讯了她,看守民警对她也很好,女儿买的眼镜也已经送到了。”

案件回顾

2016年10月12日,赵春华及其他8家一同在天津大悲院码头摆射击摊的商贩13人,被抓到河北区鸿顺里派出所,赵春华摊位上的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

2016年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审后,赵春华不服提起上诉。

此后律师曾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天津一中院法官口头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



延伸 · 回顾

多名射击摊贩涉非法持枪被抓 家属:就是讨个营生

多名被抓者的家属告诉媒体,2016年10月12日晚,包括赵春华在内,在天津市区著名景点“天津之眼”摩天轮下海河岸边摆射击摊的摊贩,天津警方一共带走了13人;除赵春华已被一审宣判,截至2016年12月31日,8人被全保候审,另有4人羁押在看守所。这些摊贩大多数是外来务工者,多名家属告诉媒体,他们按月交着摊位费,每天晚上八九点钟出摊儿,晚上12点收摊,不料“祸从天降”。

天津涉枪获刑老太之女:很多人想借机推动修法

律师徐昕主动为赵春华提供法律援助,王艳玲见到了曙光。她说自母亲被抓后,她每天都在思念和恐慌中度过,三年半的刑期让她“感觉天塌了”,她把找媒体视为“背水一战”。

而如今,媒体高密度的采访与报道,让她感觉到压力,担心惹怒一些人从而连累家人,“还有很多人想借我母亲这个案子来推动枪支认定标准的修改,我怕我承受不了这个重负。”

气球射击摊撞上天津"治枪患" 摊主都说"命不好"

与赵春华一同被带走的,还有其他12位摊主。摊主们至今搞不懂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是什么概念,他们纷纷将这一结果归结为“命不好”,因为正好撞上了天津正在开展的“治枪患”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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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0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谈射击摊大妈获刑:判决时从情理上考虑得不多

2017-01-18 17:26:08 来源: 央视


前不久,一个摆摊儿打气球的天津大妈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罪名是非法持有枪支罪。这件事情发生后迅速引发了公众的热议,枪支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普通百姓能不能认得出、看得明?依法管控枪支是大事儿,它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平安与稳定,本台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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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人:赵春华

她就是因枪获刑的天津大妈赵春华,今年5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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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她的六枝枪,用来打气球的。因为这六枝枪,51岁的赵春华从摆摊儿打气球的大妈变成了获刑三年半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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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天津找到了赵春华的女儿,在当地一个破旧的厂区自建房外,我们看到了赵春华摆摊儿的三轮车,车的侧面是一个面板,打开后,就成了悬挂气球用于射击的靶子。赵春华的女儿说,父母早已离婚,2013年,母亲跟着她从内蒙古呼伦贝尔农村来到了天津,靠打零工来维持生计。

2016年8月,赵春华以2000元的价格,从别人手里盘下了这辆三轮车、奖品玩具娃娃,还有打气球的“枪”。打气球摊儿集中在“天津之眼”下的河边上,共有二十多个,大家晚上八九点钟出摊儿,十二点钟收摊儿,一个月能挣两千多块钱。

2016年10月12号晚上,正在出摊儿的赵春华被警方带走了,当时被带走的共有13个人,都是在天津之眼下摆摊儿打气球的人,理由也都是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赵同华的儿子赵辉也是其中一个,他说出事儿的这天,他儿子摆的是“打气球摊儿”,他在旁边摆的是“套圈”游戏摊儿,摊子刚支起来10分钟,警察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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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0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零一六我来了 发表于 2017-1-20 00:14
法院谈射击摊大妈获刑:判决时从情理上考虑得不多

2017-01-18 17:26:08 来源: 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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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 赵同华:当天晚上是九点半让摆的,九点四十就来了一帮四十多口子,穿着便衣,不让动以后,待会儿又下来好些警察,就把我们孩子给摁那儿了,当时就说把孩子带走,给家里人说上派出所了解了解,登一下记,一会就回来了。

赵同华讲,事发当晚被抓走的13个人中,目前已有8个被取保候审,包括他儿子在内的5个人至今仍被羁押,赵春华是第一个被法院开庭审理的。2016年12月17日,因非法持有枪支罪,她被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打气球的玩具枪变成了真枪,还打出了三年半有期徒刑,这远远超出了51岁的赵春华的想象,也超出了她读完大学的女儿的想象。

警方鉴定6支枪为“枪支”

从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对赵春华案做出的刑事判决书中我们看到,赵春华获刑的直接原因就是,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从赵春华手里收缴的9支枪形物中,有6支是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它非军用枪支5支以上的,为“情节严重”;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如果超过5支,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六个月。这样计算,赵春华拥有6支被公安机关鉴定为“枪支”的枪,刑期刚好就是3年6个月。

赵春华这些被鉴定为“真枪”的枪,本是她用来谋生计的,发射的子弹是塑料BB弹,赵春华的女儿讲,这样的枪打出的BB弹,有时连气球都打不破,顾客还经常有意见,这样的枪怎么会是真枪呢?。赵同华的儿子赵辉也有三支打气球的枪被鉴定为了“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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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对赵同华进行了采访

记者:最后鉴定三支为枪支。这些枪你孩子是从哪儿弄的呢?

赵同华:对,枪支。就是从河边那儿,有人专门给送这个。不定时不定点来,问有人要的没,有要的就赶紧给人家钱,看完样子就买,70元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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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0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零一六我来了 发表于 2017-1-20 00:15
天津市民 赵同华:当天晚上是九点半让摆的,九点四十就来了一帮四十多口子,穿着便衣,不让动以后,待会 ...

当事人:不知道打气球枪是“真枪”

赵同华和赵春华的女儿都表示,从没有人和他们说过打气球的枪是违法犯罪的“真枪”,他们在摆摊儿的过程中,也从没有人来告诉过他们,相反,还有人每月收500元的管理费。赵同华讲,河边的打气球摊儿,时间长的都有十来年了,一直都是这样摆摊打气球的。

赵同华:我们不认为是枪支,要知道是枪支,我们也不可能顶着风头去上。也没有人告诉过这个是违法的,这个是枪支,我们要知道是这个,要告诉我了,我们当时肯定绝对不会干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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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气球”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大都见过,但很少有人想到这些打气球的枪里有涉嫌违法犯罪的“真枪”。那什么是“真枪”?它和玩具枪的分界线到底在哪儿呢?
我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这其中的一个关键词就是“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由公安部发布、2008年3月1日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明确,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公安部在2010年修订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明确,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2008年后调整为1.8焦耳/平方厘米

专家介绍,类似的枪支鉴定标准,香港是7.077焦耳/平方厘米,台湾是20焦耳/平方厘米,俄罗斯是19焦耳/平方厘米,美国是21焦耳/平方厘米。2008年以前,我国的非制式枪支鉴定标准是16焦耳/平方厘米,后调整为现在的1.8焦耳/平方厘米,不到原来标准的九分之一。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赵春华涉案的6支“枪支”的枪口比动能最低的是2.17焦耳/平方厘米,最高的是3.14焦耳/平方厘米。根据鉴定标准,都高于1.8焦耳/平方厘米,6枝枪属于枪支。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什么是一支枪的枪口比动能,怎么看出每平方厘米是几焦耳?这几乎是无法用一般常识判断的。何况,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概念很多法学专业人士都不了解,更别说像赵春华这样的普通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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