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案与生态谈到魏鹏远案,李青称,能源领域权力向来过于集中,魏鹏远出事,与其贪欲有关,更与他所处的位置有关。“在他那个位置,面对诱惑,谁能扛得住?如果我当初和他一样,走一条升官之路,现在也说不定正和魏鹏远们一起吃牢饭。” 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至今,能源领域已有20余名官员、高管被调查。包括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原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司原司长王骏、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规划司原司长俞燕山、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原司长张东生、社会发展司原司长王威、原副司长任伟,生活质量处原调研员周和宇、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 2014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发布会,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介绍,从检察机关案件的查办情况来看,有以下特点:一是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这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被查处的这些人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二是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监管,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三是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四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魏鹏远以正处级的职位,受贿额如此巨大,说明一个人腐败的程度,不是取决于其职务大小,而是取决于其权力的大小。在这个权力的外延,形成了一大群寄生于权力的企业主,在部门内部,又形成了以权力为中心的腐败网络。内外勾结,就产生了巨大腐败问题。他说,这不仅是个人问题,还是个政治生态问题。 受访者大多认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是当前消除能源领域腐败的重要手段,特别是要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但最终的目标,还在于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要对政府本身限权。 早在2013年,《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下发,与国家能源局有关的有7项权限,其中6项被取消,1项被下放。评论认为,这算是一个开始,但要彻底遏制腐败,还应该取消和下放更多的审批权力。 来自公号:中国新闻周刊杂志(china-newsweek)。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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