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0日,端午假期,来自成都的张正祥、于强、肖军、喻春祥等5个家庭共13人,来到郫县(现称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出游。在此过程中,肖军及喻春祥落水,张正祥和于强闻讯前去施救未果。最后,四人中仅有喻春祥一人生还。 张正祥的妻子周萍和于强的妻子钟敏,为了帮助丈夫申请认定“见义勇为”,在市县两级主管部门间反复,却被告知,由于其所救为同行好友,属于“履行特定义务”,因而无法认定。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法律界人士观点不一。有人认为,“特定义务”概念应在法律框架内阐述,上述主管部门属于“过度拓展”;也有人认为,由于目前关于“见义勇为”的定义,并无国家层面统一标准,地方有权自行认定。
因救溺水同伴遇难 周萍没有想到,一次好友间的亲子游,会彻底改变三个家庭。 今年6月10日,家住成都的张正祥、于强等人,携妻带子,一行13人来到位于成都市区近郊的郫县安德镇出游。在一处大坝前,肖军和喻春祥找来一只皮划艇,步行到河流上游,开始一场自制的“漂流”。与此同时,其余的人在河边野餐、聊天,小孩子玩着水,一切似乎井然有序。 变故突然降临。肖军和喻春祥在进行第二圈漂流时,发生了意外,皮划艇被一股暗流掀翻,两人随即被漩涡吸住。 周萍回忆,在听到河中传来的呼救声后,正在岸边纳凉的张正祥和于强二人,随即前往施救。其中,于强最先下水,张正祥紧随其后,迎着漩涡向溺水的二人游去。10多分钟后,喻春祥被急流推至岸边,得以脱险,而仍在水中的另外三人,则被漩涡一路裹挟,最终淹没在激流中。 于强和肖军的遗体,在大坝下游约三百米的位置被发现,而持续打捞五天后,张正祥的遗体才最终出水。
当地称救好友属“履行特定义务” 张正祥遗体出水的那一天,周萍的“征途”才真正开始。 打捞遗体那几天,曾有现场工作人员向周萍表示,张正祥因救人而身亡,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见义勇为”。这样一句话,周萍记在了心里。料理完丈夫身后事之后,在事发地安德镇政府的帮助下,周萍向郫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提交了认定申请。2016年7月6日,周萍收到了上述单位出具的回复书。 结局没有让周萍如愿。新京报记者看到,这份回复书中称,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张正祥和于强二人“施救落水同伴”的行为,不属于见义勇为。 《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中,将“见义勇为”定义为“公民在履行特定义务以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郫县综治委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由于于强和张正祥所救人员为其二人好友,且家庭集体出游属于一种“邀约”,因此属于“履行特定义务”,不予认定“符合规范”。 在周萍看来,丈夫因救人而溺水身亡,应当得到认定。她奔走于郫县和成都市两级主管部门之间,并聘请了律师。由于申请过程一直无解,周萍说,自己打算在12月底,针对郫县政府启动行政诉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