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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惊现史上最奇葩违建 开“狗洞”让邻居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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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3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慕林 发表于 2016-11-13 19:07
这样的业主真任性!艰难兄狠狠批斗他们!

大上海哦{:1_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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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光腚娃勇闯上海滩!{:1_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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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厉害啊,小脑筋都用到这上面去了。叹为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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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3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慕林 发表于 2016-11-13 19:42
光腚娃勇闯上海滩!

杀他个片甲不留{:1_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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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3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小刀 发表于 2016-11-13 20:27
呵呵,厉害啊,小脑筋都用到这上面去了。叹为观之。

知道厉害了吧{:1_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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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封你为两广兵马大元帅。{:1_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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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慕林 发表于 2016-11-13 22:13
我封你为两广兵马大元帅。

邻居违建险让家人丢命 肇庆20平方米违建5年拆不掉

来源:金羊网 作者:马灿 发表时间:2016-11-14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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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栋建筑成为“亲吻楼”

事发肇庆端州区,经市区两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认定的违法建筑,被以“影响房屋安全”为由执行中止

图/文 金羊网记者 马灿

一宗涉事面积2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五年来一直未能依法拆除?近日,有群众向本报爆料称,因邻居违法违规建房,造成自家房屋的通风、采光、排水都受到严重影响。

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该建筑经肇庆市规划、国土两级职能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并责成城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不料却被以“会造成房屋主体安全”为由而搁置。涉事房屋违建面积不大,在当地反响却不小,广东省委巡视组和肇庆市督导组均过问过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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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

邻居违建险让家人丢命

“邻居的违法建筑,不仅让自己损失财物,还差点让家人丢了性命。”近日,肇庆市民张继昌向羊城晚报记者爆料称,他是肇庆市端州区77区梅苑1号的业主,自己家房屋在2000年建成,经过鉴定已领取房产证,而邻居的房子2012年才开建。

羊城晚报记者调查了解到,2011年10月初,张继昌相邻的77区梅苑3号、4号要建造房屋,肇庆规划部门测量队为该户伍某开线定位。

按照规划要求,房与房之间均要各退让25厘米建造,双方共有50厘米的间距用来通风、采光排气、排水、消防等。但是伍某的梅苑3号、4号建筑却紧贴梅苑1号、2号北面外墙建造。

张继昌和梅苑2号业主黄伟获悉后,带齐资料与城规部门交涉。最终,规划部门只要求伍某离梅苑1号、2号北面墙体27厘米建造,而不是50厘米,由此埋下了祸根。

张继昌说,梅苑3号、4号建至三楼时,将原本离1号、2号北面墙体27厘米的间距全部封闭,同时,底层建在1、2号的基础上,顶层建在其的护栏墙上,直接毁坏1号楼的排水设施、封窗、堵塞排气管等。

由于排水系统被破坏,一下雨雨水就会从天台楼梯流入张继昌屋内,损坏家私。“更严重的是卫生间被堵不能排气,在2012年国庆放长假期间,家人因此中毒晕倒,幸亏发现和抢救及时,才救回一命。”张继昌说。

现场:

两栋建筑紧贴成亲吻楼

有知情人士告诉羊城晚报记者,77区梅苑数十幢房屋,就属这四栋特殊——贴在一起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家人。

记者在现场见到,张继昌和黄伟的梅苑1号和2号楼,与邻居伍某的房屋紧挨在一起,看起来像是“亲吻楼”。

由于两栋楼几乎贴合在一起,张继昌家多个窗户无法推开,房间墙壁外漆已有不少脱落,还有明显的渗水痕迹。而2号楼的业主黄伟除了房屋的通风、采光受影响外,由于隔壁建房时拆了他的排污管,排水也成了一大难题。

张继昌和黄伟等来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时,伍某的房子已建好了。

调查:

被投诉者称也是受害者

羊城晚报记者电话联系伍某,他说,这样建房是得到张继昌、黄伟和规划部门的同意的,当时他还给张、黄分别赔了1.6万元和3000元。

对此,张继昌回应称,收对方的1.6万元是用来解决顶楼的排水问题,并不是同意对方紧贴着外墙建房。随后,张给记者出示多份材料,包括肇庆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处理决定书,上面写着梅苑3、4号未经许可,擅自超建,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采访中,伍某则一直强调,建房时是向后退了25厘米,现在房子建好,不可能拆的,“是他们反悔了,我自己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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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

20余平方米属违法建筑

事件在当地引发关注,广东省委巡视组和肇庆市督导组均过问过此事。

那么,梅苑3号、4号建筑是否合法呢?对此,2014年8月22日,肇庆市城乡规划局向广东省巡视组回函中称,梅苑3号、4号南侧间距处加建钢筋梁为0.25米×20.50米,造成第1层至第4层共超建建筑面积20.5平方米,经肇庆市和端州区政府责成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该案中的违法建筑物。

此前,肇庆市和端州区两级国土部门均认定,上述建筑面积为“违法建设”。

2014年3月10日,肇庆市政府向端州区政府和肇庆市城乡规划局发出《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制拆除伍某违法建筑的通知》(肇府[2014]90号),责成端州区人民政府依法定程序组织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物。

随即,肇端府强执字[2014]第4—5号文件出台,由肇庆市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分局(以下简称“区执法分局”)对上述违法建设进行强拆。

争议:

拆除影响房屋主体安全?

按照法定程序,2015年8月7日,端州区执法分局委托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强制拆除伍某违建建筑项目,在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

在拆除前,端州区执法分局要求中标公司提供安全施工报告,并明确中标公司保证拆除违建物对楼宇整体安全不受损,但中标公司却不能保证77区梅苑3、4号拆除后的楼宇安全,不履行中标承诺。

随后,伍某承诺于2015年10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自行拆除全部违建物。但在其进行拆除时,发现难度非常大,后经咨询有关工程公司,若继续拆除楼宇违建部分梁体可能会对楼宇整体安全存在隐患,故暂停施工。

端州区执法分局邀标检测鉴定机构勘验,报告指出若继续拆除违建部分,梁体会导致住宅楼梁的承载力以及抗剪能力大幅度下降,结构性能遭到严重破坏,导致梁体部分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建议该部分梁不能拆除。

对此,有建筑界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只要采取加固措施,对违法建筑部分的清拆不会对房屋安全造成影响。

进展:

仍需等待安全因素消失

2015年12月16日,端州区执法分局决定中止强制拆除,并将《行政强制中止执行决定书》送达给张继昌。

张继昌不服。

对此,区城管分局副局长严仲文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有程序是依法依规的,上述清拆部门虽然目前是中止执行,但也可以恢复,“关键是要影响清拆的安全因素消失了。”

他说,如果张继昌可以找到拆除公司,并能保证清拆时的房屋安全,就可以立即恢复执行。

时间一晃,已是五年。张继昌依然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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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5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私到家了。一定是物业有人。否则根本建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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