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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云千载

[原创] 【聆听音乐 漫捻心弦】被爱注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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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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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碧涵 发表于 2014-11-21 21:06
香儿,让别人去了,我不想去了

女人还是不要太累了,要懂得珍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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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碧涵 发表于 2014-11-21 21:07
第一次遇见你,那时候还不到15岁,第一次有机会单独和我说话,你就对我说“你一定是我的爱人”。现在 ...

嘻嘻,初恋,一直恋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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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碧涵 发表于 2014-11-21 21:09
情人一定不要辜负彼此,因为你们有缘相识、相知、相依、相爱,真的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感觉到的是暖

懂得珍惜的懂得感恩的人才会更快乐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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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碧涵 发表于 2014-11-21 21:10
殊不知,当你有过自己的爱情,你已经是被爱注册过了的人了。那时候的幸福是任何时候都无可比拟的。
...

嘻嘻,我们都是被爱注册过的人了,都是幸福人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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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碧涵 发表于 2014-11-21 21:10
殊不知,当你有过自己的爱情,你已经是被爱注册过了的人了。那时候的幸福是任何时候都无可比拟的。
...

呵呵,绞尽脑汁的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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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1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碧涵 发表于 2014-11-21 21:10
殊不知,当你有过自己的爱情,你已经是被爱注册过了的人了。那时候的幸福是任何时候都无可比拟的。
...

梅姐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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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2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千载 发表于 2014-11-21 21:19
最起码我和香香都是被爱着的人呢,一起幸福哦

嗯哼,那倒是滴昂  幸福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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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2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梅竹马而又能成为夫妻,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字里行间,能感受到白云的幸福。十五岁不到就开始的缘,注定牵手一生,笑看夕阳,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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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2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蛮妖 发表于 2014-11-21 16:42
飘进来留迹 证明妖来过~然后急匆匆上路~

宝 妖每周五都有约~昨下午早早外出度周末 今晚才回来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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