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猫咪
作者:太行之鹰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时下家养宠物已成为一种时尚。城里不比乡村,再大的房间也很少能有个院子;且楼上楼下的,饲养大型宠物极不现实。而养个水猫小狗便成为人们的首选。 “狗是忠臣,猫是奸臣”,我自小就对猫没有好感,而对狗却是情有独钟。可当耳中时不时地传入某某人家的狗把谁谁家的人给咬了,谁谁谁领着被咬的孩子到防疫站去打狂犬疫苗了,还赔偿了人家多少多少钱,加之在公园散步时,稍不留神就会踩上一脚狗屎。凡此种种,便打消了养狗的念头。 某天下午下班回家,见爱人抱回一只刚满月、长满黄色长毛,脑门上有三道竖暗纹的小猫咪。我极力反对喂养,说这是个喂不熟的东西,咱还是不养的好。最后,因拗不过爱人及孩子的执拗;再加上看到小猫咪那副毛茸茸、憨态可掬的样子,我心软了,欣然地接纳了了这个“小东西”。 这只黄猫也不知是个啥品种,不到半年时间便出落的狐狸般大小,尤其是那条毛发蓬松、粗大摇摆的大尾巴更是活灵活现。我思忖,若是把他放归深山老林,狐狸见了他一准会认为是自家兄弟。 猫儿嘴馋是出了名的。因集三人宠爱于一身,猫的馋劲儿也越来越大。先是生肉,后是鱼鳃,再是火腿和鸡肝;最后发展到买吃专用食品——猫粮。自从开吃猫粮,其它东西就再不沾嘴边了。而为猫专设的排便盆,也由最初的铺撒炉灰面,改善成干爽的细黄沙,再到现在专买专用的猫沙。猫的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衣食住行也逐步升级;由最初的享受科股级福利,一跃成为地市级待遇。 我也由最初的厌猫、烦猫发展到现在的爱猫、宠猫和敬猫。 在与猫的朝夕相处中,我在其身上看到许多的可贵之处。猫最懂善恶,爱憎分明。因我家孩子从来不喂他,也不给他打扫、清理屎尿;只是高兴时强行逮着他抱在怀里不放,急得猫儿“喵、喵”直叫。一旦从他手中挣脱跑掉,便钻入床底下再不出来。暑假里,孩子在家一呆就是一天,他就在床下趴一天,宁可不吃不喝。因我对他总是以礼相待、相敬如宾,并时不时的予其一些“小恩小惠”。所以,我回家后只要叫一声“猫咪”,他就“喵”一声的自床下出来。先是张开大嘴、露出尖牙利齿,打个长长的“哈欠”;再是前腿伸、后腿蹬地伸个深深的懒腰;然后再绅士般的慢慢悠悠向我走来。若是我家“那口子”回来情况就又大不相同。也不知何时,他早已能辨别出她的脚步声。只要是听到她“噔、噔”的上楼梯的声音,便匆匆迈着优雅的小碎步,一声不响的在门口等候。人一开门进来,他先是“喵、喵”地叫两声,接着高高竖起他那条的毛绒绒的大尾巴,在我爱人的小腿上不停的摇摆和拍打。同时,身体蹭着她的脚脖子再不离左右。就连晚上睡觉也一定要躺在她的头前或脚底;而爱人只要是一伸胳膊,他就会快速走过去,躬身一卧把头枕在上面。 说他是“喂不熟的猫”也好,还是有“个性”也罢;我认为猫是一种高傲的动物。其敢于傲视强权、刚正不阿;有思维、有个性。只要是他认准了事情,是断然制止不了的;凡是他不想做的事情,更是不可强求。如果不想在你身边呆,你就是把他摁那儿也不行;只要你一松手,他准会照走不误,离你而去。若把他强行抱住,他定会想着法子挣脱;没准儿着了急还会在你脸上刀一爪子呢。 猫又是谦谦君子,举止高雅,一派儒雅的绅士风度。家中有人无人,他绝对不到他不该到的地方;定不会把家搞得一塌糊涂。他一不上饭桌,二不出家门;就算是把他最爱吃的猫粮摆在窗台上,他至多是跳上去闻闻而已,断不会偷吃的。 我赞赏狗的忠诚,钦佩猫的高雅。 人类不仅有肤色的不同,更有性格的千差万别。不敢妄言哪种性格好,哪种性格不好;只知道人间不能人人秉性高雅——如猫咪,也不能个个都顺从——如家犬。正因十个指头不一般长,才能弹奏出最美的乐章;只因花色各异,这世界才突显五彩缤纷、万紫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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