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蓝,原名于佩文,1921年6月3日出生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 于蓝小的时候曾经被日本宪兵队抓住过,被他们拿皮鞭抽,用脚踢,让她从此恨透了日本兵,也播下了革命的种子。 17岁的于蓝当年跟十多个革命青年一起步行了几千公里来到延安,进入了抗日军政大学学习,随后进入鲁迅艺术剧团,成为了一名话剧演员。当时的老师熊塞声告诉她,舞台就像是一个战场,上了舞台,“就要有死在舞台上的决心”。当时的于蓝还不懂这句话的含义,但是她记住了这句话。 1949年,她主演了个人首部电影《白衣战士》,在片中饰演一名医疗队队长庄毅,初次在大银幕上表演的她还处于紧张和摸索的阶段,这部影片让她锻炼了自己的银幕感觉。 1951年,于蓝在剧情电影《翠岗红旗》中饰演红军家属向五儿 。1952年,于蓝在根据老舍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龙须沟》中扮演程娘子。当时于蓝刚从抗美援朝战场上回来,正怀着第三个孩子田壮壮,腿肿的厉害,但是她没有退缩。她直到开拍前才在院里门房嫂子苏嫂的身上找到人物感觉,“苏嫂身上有北京人那个味儿”,就是要演出豪爽泼辣的样子,于蓝对于自己的这个角色非常钟爱,也认为是一次成功的表演。 1959年,她在《林家铺子》中饰演张寡妇,这个角色本来是属于舒绣文的,但是后者心脏病复发,最后于蓝被叫来救场。 1961年,于蓝在《革命家庭》中的饰演一名英雄母亲周莲,于蓝在片中从青年演到老年,把一个普通家庭妇女走上革命道路的过程演绎得真实可信。该片让她获得了第二届莫斯科国际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1961年,于蓝被国家文化部评选为新中国“22大电影明星”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