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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铸造了罗尔的“厚颜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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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什么铸造了罗尔的“厚颜无耻”?
2016年12月06日 16:42:10  来源: 新京报



  新京报漫画/许英剑

  权且言之

  罗尔的问题,恰恰在于,他明明践踏着社会公认的道德伦理,并表现出可笑可悲的自私,却对此丝毫不以为意。

  这段时间,“罗尔事件”持续发酵。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段采访视频,坐实了关于罗尔坐拥三套房的传闻;比事实更为奇葩的,是罗尔对“为女儿募捐”所作的解释:一套房子是要留给儿子的,一套房子在妻子名下,另一套是以后养老用的。也就是说,因为这些都不能动,就只能求助募捐了。

  网上自然有很多詈骂,但激愤无济于对事件本质的探究和反思。面对罗尔的解释,网友的直感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一般而言,如果我们做了错事,会感到羞耻。罗尔的问题,恰恰在于,他明明践踏着社会公认的道德伦理,并表现出可笑可悲的自私,却对此丝毫不以为意。

  公认的道德伦理,当然很多,但毫无疑问,文明和尊严,在其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为什么我们一直提倡要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客观上,是因为我们僧多粥少,需要把有限的资源,用到最需要的群体身上。在此情况下,谦让与克己,而不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体现了文明的程度,区分开了人与兽。而主观上,自食其力,意味着独立与平等,也就意味着尊严。尊严理应是人之为人的坚守,人身依附关系,是有违现代文明本质的。

  因此,罗尔的问题首先在于,他完全能够“自食其力”,却宁可做“网络乞丐”,通过欺诈和煽情的方式,诉诸公众的善心;在本质上,他是在和大量其他真正濒临绝境、亟须救济者,抢夺资源,并透支社会的信任,因此,体现出了自私、残忍和凉薄。其次,在于他视这种情形“理所当然”的心理。一毛不拔而振振有辞的逻辑,常见于夏洛特或葛朗台之类的吝啬鬼。如视频所示,医疗的费用,尽管大部分能够报销,引发他花钱的“恐惧”,也属“人之常情”。但大部分人会克服并直面这种恐惧,因为责任和尊严,会促使他们做出正确的选择。是什么冲淡了罗尔的羞耻感?也许,是功利主义的算计——如果能通过吸引眼球的方式让社会为此买单,有什么不可以?正是遵循同样的理性,事件的策划者、小铜人公司的经理才会说,“假设他这边刚把房子卖了,那边小朋友没有康复起来……对不对?”

  金钱至上,是“理性”的追求,但却缺少人性的温度。正因为抛开了“人性”,也就无所谓对社会道德的敬畏,更遑论社会责任意识。没有证据表明,如果没有社会捐助,罗尔会放弃对女儿的挽救。但“精明”如罗尔,对儿子、女儿抑或社会大众等不同角色的定位和把控,相信是游刃有余的。如果放大了看,透支社会信任,掠夺大众乃至子孙后代资源,惟利是图而沾沾自喜的商业策划者大有人在,他们并不比暴露在公众舆论中的罗尔好多少。

  □刘志权(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

【纠错】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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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7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尔撰文回顾“罗尔事件”发酵始末 回应质疑向网友致歉
2016-12-07
公众号“罗尔”
0大字
他在文章说:“以下信息,我曾对媒体交代过,但媒体出于各自的需要,只截取于节目或文章主题有用的材料拼接加工,致使网友一直得不到罗尔事件的完整真相。本文只是对罗尔事件的简单回顾,感谢朋友们对笑笑的关爱、对我的支持和批评,并对网友致歉。”
2.8M
1
我从小结巴,上学时,老师看有人打瞌睡,就把我叫起来回答问题,我结结巴巴的回答,常常能引起哄堂大笑,然后,同学们的瞌睡就没有了。
慢慢地,我害怕说话,厌恶说话,尤其不敢与能说会道的人对话,能不说话我尽量不说,有话要说时,我就用笔写,把自己写成了文人。
突如其来的“罗尔事件”,把我卷入舆论风暴的中心。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全都是能说会道的人,我无路可逃,不得不说,结结巴巴地说,说得越发驴唇不对马嘴,加上我结巴时的狰狞面目,我即刻沦为谁都想狠狠踩一脚的骗子。
《罗一笑,你给我站住》惹祸之后,朋友们都劝我,什么都不要再写了,我也不想再写什么了,我太累,只想趁女儿在重症监护室无需我们照料之际,安静地睡一觉。
此刻,入住重症监护室14天的笑笑,正在生死之间挣扎,我却不得不接着写了。当女儿长大能读懂这篇文字的时候,我可能已被唾沫淹死,尽管此时我昏昏欲睡,完全不在写作状态,我还是不得不咬紧牙关写,我不指望我的文字能一洗我的污名,只想告诉女儿,爸爸是怎样沦为骗子的。
2
就从9月8号开始吧,那一天,笑笑被初诊为白血病,入住深圳市儿童医院。我睡在离医院不远的单位沙发上,睡不着,我就起来写公众号文章。我从2月29日就开始玩公众号,三两天发一篇,自娱自乐。这一晚,我写的是笑笑生病的事儿,写得很沮丧,很可怜,标题叫《我的世界开始下雪》,写完已是凌晨两点,点击发表后,不过几分钟,我就收到了山东姑娘南卡卡赞赏的100元钱。这是此前文章中难得一见的“巨款”,我突然心慌意乱,我这不是装可怜博同情吗?就赶紧把文章删掉了。
第二天,笑笑被进一步确诊为白血病,我告诉自己不要着急,不要慌张,我是我们家的顶梁柱,我必须坚强,哪怕是假装坚强。于是,我把《我的世界开始下雪》改了改,改成斗志昂扬的《我们不怕讨厌鬼》,于9月10号发表在自己的公众号里。
此前,我在公众号里发表的,多为自己的小说作品,从《我们不怕讨厌鬼》开始,我就刻意只写笑笑和白血病了,白血病治疗时间长达两三年,我想把我们和白血病战斗的故事写成一本书,让笑笑长大了看。这也是一种祈愿,笑笑能看到这本书,就意味着她什么事都没有了。
同时,这也是写给我儿子的一本书,儿子与我交流不多,但我知道,他一直在默默地关注我的公众号,我要让他知道,当男人遭遇命运出老千,应当怎么办。所以,笑笑系列文章的基本格调尽量轻松、充满正能量,尽量表现男人应有的坚强和勇敢,责任和爱,要哭也得笑着哭。
3
9月13日,笑笑的白血病成为定局,我发布《耶稣,我不要做你的敌人》一文,文末附言说“前天,一个无钱医治新生儿白血病的母亲,抱着孩子离开了儿童医院。此事促使我决定,将本公众号建成关注白血病患儿群体的平台,所得赏金,用于资助白血病患儿”。连日来,在血液科来来往往,见识了太多的人间悲剧,我真的想以我的公众号为平台,成立一个关爱少儿白血病患者的公益基金。
几天后,有朋友提醒我,做公益基金不是想做就能做的,首先,至少得有200万启动资金,然后再登记注册,否则,你会惹麻烦的。
笑笑的病已足够我麻烦了,我不想再另惹麻烦。9月21日,我清点了一下9月13日以来收到的赞赏金,共计32821.6元,虽然这笔钱大部分来自亲朋好友,其目的也是为资助笑笑的医疗费,但因为我前面的承诺,我还是觉得,这笔钱我不能要。9月22号,我发表《笑笑爸的遗书》,宣布,赞赏金中的30000元将用于资助有需要的白血病儿童,初定10人,每人资助3000元,剩下的2821.6元用于笑笑的治疗费。
我宣布的资助计划,一开始就受到朋友的质疑,但我一直硬着头皮实施着我的计划,因为,男人必须说到做到,而且,看到受捐人因受到鼓励而充满战胜白血病的信心,我觉得值。至11月16日,我已资助4个白血病患儿,共计12000元。(见我的公众号文章,《笑笑爸的机会》、《节日不节日,我们都要快乐》、《同舟共济是兄弟》、《男人必须学会爱老婆》)。
了解我底细的朋友劝我,去弄个轻松筹或众筹,德义基金会长主动联系我,要给我发起网上筹款。我拒绝了,因为,我有房有车,还有看似体面的工作,不适合上网募捐。
况且,我不止一次对劝我公开募捐的朋友说,我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真没钱给女儿治病的时候,我还有房子可以卖。(类似的话,我一定在哪一篇公众号文章中写过,一时找不到了。)
4
11月21日凌晨2点,笑笑病危,进入重症监护室,次日出重症室。
11月23日下午6点,笑笑再度病危,二进重症室。
11月25日,我发布《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这是与此前笑笑系列文章风格不太一样的一篇,我没再刻意装好汉,尽情渲泻了一个父亲的无奈和绝望。
从文章的角度来看,千字文《站住》写得语无伦次,我忽略了一点,语无伦次正是真情流露的表现之一,原始的真实力量震撼了读者,往日阅读不过几百上千的小公号文章,在朋友圈转发后引起轰动,连续两天读者赞赏金达到5万元上限。
这时,更多的朋友要求我做轻松筹,我还是没答应,上网筹款,那是募捐,即使钱来得轻松,我心里也不会轻松。我只想像现在这样,写写文章发在自己的公众号里,读者有所感动,就随便赞赏几个稿费,网络上大号小号都在进行这样的尝试,我觉得这也算是自媒体时代的一个探索。
朋友刘侠风一直想帮我,怕直接给我钱,我不要,就想了一个点子,把笑笑系列文章整合一下,发到微信上,发起为期四天的转发活动,读者每转发一次就给我一块钱。相对于每买一瓶什么水就捐给谁一分钱,侠风的创意我乐于接受,因为转发者不需要出一分钱,他的善举也能为他赢得尊敬,我同意了。
我虽然玩了半年多公众号,但并不怎么会操作,一些基本动作还是“罗尔事件”之后,微信工作人员手把手教给我的;我虽然享受着网络的便利,但并不知道网络江湖的深浅,懵懵懂懂就一头扎了下去。
网友最不能原谅我的是,我已是有房有车的小康之家,并不缺让女儿治病的钱,在刘侠风参与此事之前,因为《站住》一文我已获得赞赏金10万元,你为什么还不满足?
我不得不承认,我所以答应侠风的帮助,也是因为我心里泛滥着文人可笑可怜的虚荣心,我写了一篇好文章,只想让更多的人读到它,读完以后赞一声“好”。正是这一份虚荣心,让我付出了惨重代价。
5
11月27日傍晚,侠风推出由他整合后的文章《耶稣,我不要做你的敌人》,掀起微信转发风暴。
《站住》一文的赞赏本已渐趋疲软,在《敌人》一文的带动下,再次攀上每天5万的上限。《敌人》一文在连续两天达到5万上限后被微信关闭了赞赏功能。
许多朋友为笑笑揪心,特意等到0点以后赞赏。11月30日,微信的5万上限功能被《站住》一文挤爆失控,不过1小时43分25秒,《站住》一文赞赏金总额达到2416353.56元。
我知道出事了,赶紧在公众号上发文宣布,笑笑医疗费已足够,请爱心人士停止赞赏。
已经晚了,千字文《站住》获得两百多万元赞赏,迅速成为轰动新闻,对笑笑的怜爱即刻翻转为对我的鄙视。
12月1日,我和刘侠风以及相关单位的人协商如何处理意料之外的两百多万,第一个方案是把钱捐出来,成立“少儿白血病关爱基金”。此声明发布后,未能得到大多数网民的认同。于是商量退款。因为我在公众号发表文章获得赞赏,并没有违犯相关规则,我只需退出11月30日当天超出5万上限之外的两百多万即可。我自己主动提出,30号当天所得全部赞赏,以及《站住》一文发表以来所得到的赞赏金,全部退还。两项相加,共2525808.99元。同时,我也在朋友圈承诺,亲友馈赠的红包(大略10万块),愿意收回的,我也会陆续退还。此时,我只想证明,我不是个贪婪的人。我一向视钱财为粪土,粪土不多不少,才能长庄稼,太多了,只会祸害庄稼。
朋友们后来分析,退还《站住》一文赞赏金,是我最愚蠢的冲动。《站住》一文本来是正常的公众号文章,我这一退赞赏金,就坐实了我的错误。
我本来就错了,不必刻意为自己掩饰和辩护,我只有老老实实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所有的补救措施都于事无补,在网民愤怒的声讨中,我成了货真价实的骗子。
我结结巴巴不断地对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说说说,想努力证明自己不是骗子,结果,我越说越像个骗子。
6
这几天太忙太乱,我没心情没时间上网看有关“罗尔事件”的报道和评论,我所得到的信息基本上来自记者的提问。现就网友质疑的主要问题回答如下:
1、我的三套房。深圳的房子购于2002年,2004年我和前妻离婚时商定,房子归儿子,随后,我净身出户,房子一直由前妻和儿子居住。2014年,前妻因工作调动,长居福建,而儿子正在冲刺高考,需要人照顾,于是,一直住在单位宿舍的我和妻子文芳、女儿笑笑搬回家来。但房子的所有权根据以前和前妻的约定是给儿子的,我没有权力卖。东莞的两套房子,购于2015年,一套是30多平米的酒店式公寓,一套是80多平米的普通住宅,两套房子总价值为102万(银行贷款43万元),这两套房子当初是为自己退休养老准备的,但目前我们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不能交易变现,因为与开发商有约定,头五年由开发商经营,以租金抵房贷。
2、我与前妻离婚,纯属性格不和,并非因为我有了婚外情。顺便在此感谢前妻对我的宽容,11月30日,风暴乍起之时,她还赶到儿童医院安慰焦头烂额的我。我2004年离婚,2009年才认识现在的妻子文芳,认识两个月就结了婚。
3、我名下的三家公司非我所有,是给朋友帮忙的,因为朋友的公司需要一个可靠的人做法人代表。我没投入一分钱,也没有收入一分钱,更没有参与公司经营,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朋友用一用。
4、2015底,我主编的《女报故事》停刊,我每月只能领到基本工资4008元,靠写公众号文章得读者赞赏补贴家用,6月16日开通赞赏功能后,单篇收获赞赏金10元至100多元不等。
5、被人一再引用的“我有三套房、两辆车、一家前程无限的广告公司”,出自我公众号的一篇小说(我忘记是哪一篇了)。公众号9月10日以前所发表的作品,均为小说创作,人物和故事纯属虚构,并非作者自传性作品。
6、“你们都不关心我的女儿怎么样了,只关心我是不是骗子!”中的“你们”并不是指质疑的网友,而是指再三追问“我有三套房、两辆车、一家前程无限的广告公司”的记者。
以上信息,我一再对媒体结结巴巴地交代过,但媒体出于各自的需要,只截取于节目或文章主题有用的材料拼接加工,致使网友一直得不到“罗尔事件”的完整真相,甚至被误导得出与事实不符的结论。本文只是对“罗尔事件”的简单回顾,更详细的来龙去脉,请参阅我9月10日以来与笑笑有关的公众号文章。公众号文章一经发表,作者只能删除,无法修改,有效地保证了资料的原始性。
因女儿仍在重症室抢救,我无心也无力就“罗尔事件”的所有可疑之处一一回答,请朋友们给我一点时间,容我慢慢梳理。
感谢朋友们对笑笑的关爱、对我的支持和善意批评,并对因“罗尔事件”受到伤害的网友致歉。

12月2日下午,深圳电视台董超先生采访了我,节目分两次播出(并非采访了我两次)。第二次播出的节目中,关于房子的分配引起舆论大哗,观众因此纷纷指责我“重男轻女”。感谢董超先生及时站出来解释剪辑问题,澄清事实,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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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7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思罗尔事件:理性捐赠需要法律知识
2016-12-06 08:34 澎湃新闻网

图为11月30日,深圳,罗一笑的父亲罗尔现身回应传言。
罗尔事件已渐渐离开舆论中心,事件真相渐渐清晰,发展告一段落。这正好是我们反思这个事件的最佳时刻。
我们先简要回顾一下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据媒体报道,几日前,微信朋友圈被关于深圳白血病患儿罗一笑的文章刷屏,患儿父亲罗尔与名为“小铜人”的P2P营销公司先后在各自微信公号上发布了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耶稣,请别让我做你的敌人》,两文短短几天内获得爆发式传播。患儿父亲还与该公司达成了“读者每转发一次,小铜人给笑笑一元(保底捐赠两万元,上限50万元)”的协议。
而网民通过微信文章“赞赏”的方式表达同情心与爱心,一共赠出了一个惊人的数字——262万余元。
然而紧接着,剧情反转180度,变成“罗尔,你给我站住”。网民指责小铜人公司借势营销,质疑患儿父亲未能穷尽个人能力进行治疗,甚至怀疑其隐瞒个人财产情况。据罗尔介绍,他曾任《新故事》主编十余年,后供职于深圳女报杂志社,停刊后月薪只有4000元左右。但网民爆料指其拥有3套房产,还有一辆车。
深圳市民政局11月30日成立了专项调查工作小组,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并在12月1日将调查报告上网,公布调查结果。根据其调查,罗尔的女儿的确患有白血病,目前正在市儿童医院接受治疗。罗尔及小铜人公司推送文章后,共收到微信用户赠与款2626919.78元。该局在对事件进行调查后,约见了罗尔和小铜人公司法人代表刘侠风,要求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及时向公众、赠与人公布收到的款项情况,以及后续处理办法。
同在12月1日,两件事戏剧性发生,当天上午,罗尔和刘侠风发布声明,“在征得捐赠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全额捐出,成立白血病患儿救助专项基金”。而傍晚就出现新的结果。在罗尔和小铜人公司发出道歉声明后,一份由深圳市民政局、罗尔、刘侠风及腾讯四方沟通后的声明称,罗尔通过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获得的赞赏金252万元,以及“P2P”观察发布的文章获得的10万元赞赏金,共计262万余元,将在3天内原路退回至网友。
但事情是不是就此结束了?似乎还没有。有人说,“罗尔事件,事情还没有到结束的时候”。当日,一些被退还赞赏的网友,还继续通过微信的赞赏方式向罗尔捐钱,赞赏很快达到每日上限5万元。
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谈一下这个事件。
其实,“罗尔事件”绝对非首个个人求助行为的案例。2014年,就出现了为救白血病的女儿男扮女装卖卫生巾的父亲王海林。面对其获得的150万元各方捐款,公众同样产生质疑,这笔钱到底用到什么地方了。王海林事件的舆论浪潮很快过去,今年又出现了罗尔事件。
其实,类似事件2014年之前也有不少。为避免年年都讨论这个议题,大家能从中学到什么呢?
第一,慈善法下的慈善概念,不是公众理解的慈善概念。
法律概念与我们生活中的语意概念不同。所以,才需要普法。
我们来看一下《慈善法》。《慈善法》下的慈善是公益慈善。不像普通人理解的那样,只要是利他行为,帮助特定他人,就是慈善行为。依照《慈善法》规定,慈善活动是一种公益活动。《慈善法》中“慈善”活动的受益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是“公益慈善”,不是“私益慈善”。
《慈善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诸如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等形式,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进而改善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也许,在公益项目执行过程中,会渐渐聚焦一些特定的受益人;项目执行的结果,是符合条件的一些特定的受益人受益。但在项目启动伊始,其受益人应该是不特定的。
也就是说,网友向罗尔捐钱的行为是一种救助行为,是一种利他行为,很崇高,但并不构成《慈善法》下的慈善行为。
《慈善法》本身不是一部救助法。我国有一部国务院行政法规层面的社会救助法,叫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救助的问题,会在这部法律里得到更多反映。
第二,慈善法下面的募捐概念,不是公众理解的募捐概念,不包括个人求助行为。
《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募捐,不论公开募捐,还是定向募捐,都是慈善组织专属权利。非慈善组织是不得从事慈善募捐行为的。
此前,《慈善法》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被公众广泛误解成法律禁止个人求助行为。这里要说明的是,个人求助(包括乞讨、卖艺等)行为,不属于慈善法所调整的慈善活动,个人因自身或家庭成员出现困难,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求助,《慈善法》没有禁止,也不可能禁止。
“个人公开募捐是违法行为”,是对的。但个人求助却不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公开募捐行为。如据此认为罗尔从事的是公开募捐行为,是违法的,则是一种典型的误读。实际上,罗尔与公开募捐没有一点关系。
今年8月30日,为配合《慈善法》实施,民政部、国家广电总局、工信部、网信办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已区分了慈善募捐行为以及个人求助行为。该办法规定,“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这条规定也说明:在合法的公开募捐平台上,既有慈善组织发布的募捐信息,也可能有一些个人发布的求助信息;二者是有区别的,责任主体也不一样,由慈善组织发布的信息,相当于多了一个监管方。
虽然慈善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但这里说的募捐活动,也不是类似罗尔的个人求助行为。
第三,慈善法下面的捐赠概念,不是公众理解的捐赠概念,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赠与。
慈善法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慈善捐赠具有三大特征:一是自愿性。慈善捐赠应当是捐赠人自愿的行为,捐赠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慈善捐赠、捐赠什么、捐赠多少、捐赠方式、捐赠期限、向哪个慈善组织或受益人进行慈善捐赠等。二是无偿性。慈善捐赠也是赠与的一种特殊类型,需符合赠与法律关系中“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要件。三是必须基于慈善目的,符合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慈善活动目的。
慈善捐赠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赠与,与民事赠与有诸多不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受赠人可以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慈善捐赠是赠与的一种形式,是有条件的赠与,即是基于慈善目的而实施的赠与。慈善赠与的受赠人只能是慈善组织或受益人,相对于一般赠与的受赠人的范围窄很多。
如果捐赠人将财产捐给慈善组织,还可以因这种捐赠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捐赠财产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在法律规定比例内在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在一定比例内,企业捐赠人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个人捐赠人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而民事赠与行为就没有这个待遇。
所以,深圳市民政局在处理结果中强调“赠与款项”262万余元,是完全正确的。从法律角度看,这笔钱是网友们的赠与,并不是捐赠。
第四,民法上的欺诈、刑法上的诈骗都是有法律含义的。某种程度上,罗尔的行为由于隐瞒真实情况而涉嫌民事欺诈,但尚不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明表明,罗尔的行为符合“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就属于民事法律上的欺诈,赠与款项的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合同。
按照《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3000元作为起刑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即便罗尔符合欺诈行为的含义,若他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见得构成诈骗罪。
罗尔作为一个进行个人求助的人,他的法律义务究竟是什么?他是不是需要把真实情况说清楚?答案应是肯定的,在民事法律框架内,他有说明自身情况的义务,这是一种诚信义务。最终,罗尔将262万余元退给赠与钱款的网友,也是在诚信方面存在瑕疵而引发社会争议所导致。
但是,罗尔的行为即便在民法上构成欺诈,如果他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也不构成犯罪。从事后罗尔同意设立白血病患儿救助专项基金以及最终退款的行为来看,他还是希望将262万余元用于救助自己的孩子,并非用于个人生活或挥霍,不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理性捐赠需要法律知识
从这次事件中,我们似乎看到,社会公众普遍缺乏批判性思维能力,有从众心态,捐款时情不自禁,捐后发现真实情况与想象不一致,也后悔不迭乃至怒火中烧。对此,深圳市民政局调查结论中的一段话值得一读:“《慈善法》9月1日开始实施,对慈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民政部出台的相关细则,也作出了良好的制度设计。个人有求助需求的,可以向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申请求助,由慈善组织发起募捐;慈善组织发布救助项目前,应核实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及时公布项目执行情况;公众有意愿捐款的,可以向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捐款。”
我们衷心希望,有更多信用良好的慈善组织,可以帮助到经济或生活上陷入困境、凭自身能力难以脱困的人。而公众也愿意通过慈善组织向这些困难群体献爱心,把捐赠当做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理性捐赠,智慧捐赠,依法捐赠。
(原标题:反思罗尔事件,理性捐赠需要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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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7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看到什么都要理性的对待,不要头脑发热,善举也一样,有的善举会助长他人的贪婪。这就是佛家所说的,菩萨畏因,众生畏果。是你给他人种下了贪婪的因,才会让他结下了贪婪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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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总有两面性。但求无愧于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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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房子属于他和前妻协议归儿子的?因儿子高考才和妻子带笑笑住进去,那他之前住哪里,提供相关此前租房证据吧。
两辆车子没有交待相关情况,有两车应有房,何况在东莞有两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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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坐拥三套房产还利用女儿的病来哭穷,现在收到声讨也是理所应当,一般真困难的不会用这种方式来申请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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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1_646:}还真不知道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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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9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清云静 发表于 2016-12-7 09:43
事情总有两面性。但求无愧于心吧。。。

是的,理性,有些事情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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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9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竹溪兰亭 发表于 2016-12-9 08:25
还真不知道这事件~~

现在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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